各院部、各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党史学习教育动员大会和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根据《铜陵学院党史学习教育工作方案》(院党发[2021]15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开展党史研究专项课题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申报人须为我校在岗教职工,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学术道德,具有一定的前期研究基础和实践经验,并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任务。
2. 每个申报人限报一个项目,课题组成员最多同时参加两项党史研究专项课题申报。申报人、课题组成员不能以已获立项、结项完成的相同或类似选题重复申报。
3.在研的安徽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铜陵学院基地课题负责人不能申报本次专项课题。
二、申报管理
1.申报人须聚焦党史研究和党史学习教育,在选题指南范围内(详见附件1)拟定具体的题目开展研究。
2.本课题依据《铜陵学院校级科研项目及经费管理办法》进行资助和管理,科研处负责评审、立项和结项工作。
3.本课题研究周期为一年,自立项之日起开始计算,申报人须按时提交结项材料。
4.结项标准原则上按照《铜陵学院校级科研项目及经费管理办法》执行。成果须标注“安徽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铜陵学院基地课题(项目编号:XXXX)”。未标注的成果结项时不予认定。
三、材料报送
申报人要认真填写《课题申请评审书》(附件2)、《课题申报一览表》(附件3),并于2021年7月21日之前将《课题申请评审书》和《课题申报一览表》(一式两份)报送至马克思主义学院(院部楼南楼112),同时,电子版发至邮箱szb@tlu.edu.cn。
联系人:黄春燕 联系电话:5884113。
科研处
党委宣传部
马克思主义学院
安徽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铜陵学院基地
2021年7月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