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22年度铜陵学院校级科研计划项目的通知

发布者:科研处发布时间:2022-11-21浏览次数:4068

各二级学院(部)、各部门: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进一步落实教育部、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充分发挥高校在国家科技创新体系和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学科体系、学术体系、话语体系中的重要作用,学校坚持“四个面向”,创新科研组织模式,实行有组织科研,2022年度校级科研计划项目包括:铜陵学院人文社科/自然科学研究项目、“一室一中心”研究专项课题、统战研究专项课题、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专项课题(党的二十大精神研究)及皖江区域经济研究专项课题(申报通知另行发布),现将本次校级科研计划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申报科研计划类别及相关要求

  (一)铜陵学院人文社科/自然科学研究项目

以解决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和科技前沿需求为目标,聚焦“四基”(核心基础零部件、 关键基础材料、先进基础工艺和软件、产业技术基础)突破和应用,哲学社会科学领域重大理论与实践问题,社会关注的热点、难点、堵点问题,发挥优势学科专业作用,支持科研工作者开展探索,优先支持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及企业委托开发和科技成果转化项目。铜陵学院人文社科和自然科学研究项目设立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重点项目研究周期2年,按申报数的20%立项,一般项目研究周期为1年,按申报数的50%立项。人文社科研究重点项目每项研究经费0.5万元,一般项目0.3万元,自然科学研究重点项目每项研究经费1.5万元,一般项目1万元。重点项目优先支持重点科研平台、重点学科及专业硕士立项建设点

(二)“一室一中心”研究专项课题

依托铜业发展智能决策安徽省哲学社会科学重点实验室(简称“实验室”)、安徽省铜基新材料产业共性技术研究中心(简称“研究中心”两个省级科研平台,设立“一室一中心”研究专项课题,课题申报书内容必须与“一室一中心”的研究方向相符,否则不予立项。依托实验室申报的项目必须围绕铜经济、铜产业、铜文化等方向开展研究,依托研究中心申报的项目必须围绕铜箔、铜板带、电磁线、绿色低碳制造及智能制造等铜产业共性技术难题开展研究,具体研究题目自拟。“一室一中心研究专项课题分别设立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项目研究周期为1-2年,一般项目为1年,重点项目为2年。实验室重点项目每项研究经费0.5万元,一般项目0.3万元,研究中心重点项目每项研究经费1.5万元,一般项目1万元。“一室一中心”研究专项课题分别立项重点项目3项,一般项目若干(具体立项数视申报数量和申报质量而定),优先支持企业委托开发和科技成果转化项目。项目研究成果要与申报书研究内容相关,完成单位须注明“铜陵学院 铜业发展智能决策安徽省哲学社会科学重点实验室”或“铜陵学院 安徽省铜基新材料产业共性技术研究中心”。

(三)统战研究专项课题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统一战线工作的重要思想,丰富和发展党的统一战线理论,选题内容设计围绕以下方向,具体研究题目自拟。

1.统一战线理论和实践研究;

2.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理论研究体系建设问题研究;

3.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历史内涵研究;

4.宗教中国化实践探索;

5.为侨服务工作体系研究;

6.留学人员思想状况及政治引领研究;

7.关于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提到的“巩固和发展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理论研究。

统战研究专项课题只设一般项目,研究周期为一年,每项研究经费0.3万元,立项数量原则上不超过申报数量的50%,具体视申报数量和申报质量而定。

(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专项课题(党的二十大精神研究)

2022年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专项课题要紧紧围绕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开展研究,申请人根据以下研究方向,选择不同的角度、方法和侧重点,自拟题目进行申报。

1.深刻认识党的二十大的重大意义和历史贡献研究

2.深刻理解“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研究

3.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

4.新时代新征程中国共产党的使命任务研究

5.强化现代化人才支撑研究

6.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研究

7.推进法治中国建设研究

8.推进文化自信自强研究

9.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研究

10.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研究

11.推进国家安全体系和能力现代化研究

12.深入推进新时代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研究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专项课题只设一般项目,研究周期为一年,每项研究经费0.3万元,立项数量原则上不超过申报数量的50%,具体视申报数量和申报质量而定。项目研究成果要与申报书内容相关,完成单位须注明“铜陵学院 安徽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铜陵学院基地”。

二、申报要求

    (一)申报人须为我校在岗教职工,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学术道德,具有一定的前期研究基础和实践经验,并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任务。

(二)铜陵学院人文社科和自然科学研究一般项目限中级职称(硕士)及以下人员申报,重点项目限副高职称(博士)及以下人员申报。专项课题申报人员无职称限制。有校级及以上在研科研项目的负责人不得申报(含专项课题),作为项目负责人累计承担的校级人文社科、自然科学研究项目2项(含2项)以上的不得申报(从2021起开始计算)

(三)每个申报人限报一个项目(含专项课题),课题组成员最多参加2个项目的申报。申报人、课题组成员不能以已获立项、结项完成的相同或类似选题重复申报。

(四)项目组成员一般应不少于3人,每个项目组至少有1名学生参加。

(五)项目开始日期为2023年1月1日,请在规定期限内完成研究任务未能按期完成研究任务的项目负责人,如项目被“终止”的项目负责人2年内不得申报校级科研项目,项目被“撤项”的3年内不得申报校级科研项目。

(六)其他未尽事宜,按《铜陵学院校级科研项目及经费管理办法》(院办〔2021〕16号)文执行。专项课题结项比照铜陵学院人文社科/自然科学研究项目执行。研究成果需标注项目类别和项目编号,完成单位不按规定标注,结项时不认定。

(七)校级科研计划项目采用科研项目管理系统进行申报。可通过学校首页“融合门户”进入。登录步骤:进入学校网站首页点击“融合门户”,登录后点击校园直通车栏目下“科研系统”即可进入科研项目管理系统进行申报。浏览器需选择极速模式,兼容模式会有部分选项无法显示。申请书请同时上传WORD版和签字盖章的PDF版。

(八请各单位指定专人将申报材料收齐,并对各类项目开展意识形态审核,填写《2022年度铜陵学院校级科研计划项目申报一览表》,兼职教师按学科专业归口到相应学院。所有电子版收齐整理后打包压缩发至发送至科研处邮箱:kyc@tlu.edu.cn,申请书以教师姓名命名,总的电子版以院部名称命名不接收个人申报。请各单位将纸质材料于2022年12月8日前报科研处820室。申报纸质材料包括:

  1.申报书提交1式1份(A4纸双面打印)

2.申报项目一览表1份(签字盖章)

联系人张美美;联系电话5881953

  

附件1:铜陵学院校级科学研究项目申请书(哲学社会科学).doc

附件2:铜陵学校级科学研究项目申请书(自然科学).doc  

附件3:铜陵学院校级科研计划项目申报一览表.xls  

2021年院办16号关于印发《铜陵学院校级科研项目及经费管理办法》的通知.pdf  

  

  

科研处

2022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