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部)、各部门:
根据《铜陵学院科研项目及科研经费管理办法》(院发〔2017〕32号)以及学校2020年12月3日《关于横向与纵向科研项目结项结账的通知》,现对2018年以前立项的校级科研项目进行清理。
1.学校2017年(含2017年)前立项的逾期未结项的校级科研项目全部予以终止撤项,科研经费不再给予报销。
2.2018年立项的到期应结未结项目,如需延期,请填写《铜陵学院校级科研项目事项变更申请表》,经所在院部和科研处同意后可延期一年,未履行项目延期手续的作撤项处理。
铜陵学院科研处
2021年7月12日
